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太平区,辽宁省阜新市辖区,位于阜新市市区东南部。西部与海州区接壤,东部与细河区、阜新县、新邱区接壤。截至2013年,太平区辖区面积94.7平方公里,总人口18万。下辖5个街道和1个镇,共计55个社区、11个村。2013年太平区地区生产总值(GDP)累计完成425952万元,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780394万元,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770020.9万元,利润总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12746.5万元,税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28102.5万元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96168万元,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完成372836万元,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累计完成36941万元,招商引资总额累计完成21亿元。